物流寄递实名制已在广东试点两年:快递实名制不是禁毒“上策”

导读:10月20日,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禁毒工作通气会,禁毒局局长邓建伟透露,物流寄递实名制已在广东试点两年,2016年底,将在广东全面执行。《广东省禁毒条例(草案)》规定,物流、邮政、快递企业应当要求托运人、寄件人...

10月20日,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禁毒工作通气会,禁毒局局长邓建伟透露,物流寄递实名制已在广东试点两年,2016年底,将在广东全面执行。

《广东省禁毒条例(草案)》规定,物流、邮政、快递企业应当要求托运人、寄件人出具真实有效身份证件。这或将从源头上解决案犯利用物流寄送渠道进行涉毒犯罪的问题。(据《南方都市报》)

一个不争的事实是,一听说公安部门又要搞什么实名制,不少人就很不耐烦。不是公众不知道这是在为自己的安全着想,而是觉得在个人信息保密非常不可靠的情况下,越来越多的实名制,会让自己处处留下的身份证号码变成无尽的麻烦和其他隐患,尤其是垃圾广告的骚扰。

对于快递实名制,广东公安部门解释说,近年来利用快递渠道贩毒的案件不断增加,邮包炸弹爆炸案件在全国也时有所闻;一些犯罪分子在邮件上隐藏收件人信息,选择寄送到物流代收点,委托第三人通过物流单号来取等。
物流寄递实名制已在广东试点两年:快递实名制不是禁毒“上策”

从这个角度看,快递实名制是现实的需要,起码会让部分犯罪分子打消作案的念头。但从长远看,快递实名制肯定不是“上策”。

因为按照这样的思路,推行实名制的范围必将不断扩大。比如恐怖分子在某个公共场合利用炸药进行了恐怖活动,我们是否要在所有的公共场所推行实名制?比如市民进入超市、博物馆、影院、学校、医院、广场、小区、乘坐市内公交车之前,都要让保安或普通管理人员查看、验证和登记其身份证?他们有这个权力吗?

这会不会大大降低公民的出行和办事效率?一张身份证承载了这么多社会治安的重任,它能胜任吗?比如违法者使用偷来的身份证,实名制有什么作用?

对于“一些快件不填写收货人名字和电话”这种隐患,为何不用“必须填写、强制开包检查、否则不予投寄”这种办法去化解?总之,实名制的泛滥透露出某些公安部门这样一个工作思路,就是每当遇到某种社会治安隐患需要制定应对举措时,最先想到的不是自己如何发挥“主力军”和“打头阵”的职责、义务、担当和勇气,而是优先选择“让自己更方便、让公众更麻烦”这种路径。这是一种主次颠倒的做法。

要想从源头上杜绝物流途径的涉毒犯罪,单纯实名制肯定不行,而是要多方面共同努力,比如要坚决杜绝种植毒品;要教育和防范所有公众远离毒品;政府要对保障公共安全的设施加大投资,比如对快递行业安检设备的购买和提升进行财政补贴,对安检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;比如公安机关要无条件对市民报案进行立案,对已发涉毒案件必须全力以赴侦破,不让违法分子感觉到物流这个环节有明显的空子可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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